服務性場所照明設計知識
設計出與場所環境相適宜的環境氛圍,意味著要為人們做好服務,讓他們享受到獨特環境帶給他們的感受。無論是餐館,還是酒店、游樂所,甚至是主題公園,其環境設計的目標就是要將客人從一個普通的環境帶入到一個特別的天地,讓他們度過一段快樂的時光。
設計這類服務性的項目,其設計難點在于,既要塑造出一種必要的風格、主題以及戲劇化效果,同時還要滿足基本的視覺功能要求。對這關項目的照明設計,需要根據每個部分的功用,采取分類進行設計的方式。暴露在外面的照明燈具主要用來提供環境照明,而與建筑結合在一起的隱藏式照明則通常是作為功能照明。
服務性場所中的設計尤其需要考慮它們的具體用途,旅館的走廊就要按走廊來考慮,餐館就要按餐館來考慮。而展覽館的展廳、舞廳、會議室、會議中心則要考慮兼顧多種功能的要求,這里經常需要重新安排座椅、隔板以及照明方案。通常,這類場所在進行重新布置時,并不需要更換全部的照明系統,所以在設計上安排具備可調性的照明設施能夠有效地減少重新布置照明時的工作量。
大多數這類服務性的設計與所用裝飾性燈具的關系密切,包括裝飾性大吊燈、壁燈、普通吊燈、臺燈、落地燈以及其他有鮮明特色的燈具,他們都會在室內設計中扮演至關重要角色。
一些服務性的空間場所,象會議中心、飯店、舞廳、展覽大廳、餐館及配有舞臺的酒店吧等,其照明設計往往包括有兩個部分,即建筑照明系統和舞臺照明系統。
對一個特定項目來說,最好的照明方案首先是為室內設計和建筑設計奠定良好基礎,建筑或室內設計確立了場所空間的風格和氛圍基調。進行分層次設計是很好的辦法,這樣可以在項目開始的階段就能著手考慮照明的設計,從而可以獲得理想的效果。
因此,在處理這類照明設計時,需要進行全面地考慮。首先,室內設計師或建筑師要提出一個總體的設想,當然也包括需要什么樣的照明。然后,明確所有的視覺作業內容,設計中要考慮客人和員工的視覺需求。其次,要確認裝飾照明是否能滿足視覺功能的需要,也要考察裝飾照明是否妨礙了視覺作業。對于重點照明也要進行這樣的考察。
對于這類服務性的室內空間,進行分類照明設計時,最難把握的一點是環境照明應該控制在何種程度。作業照明和重點照明也是這類空間中的設計難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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